借阅规则Borrowring rules

*借书证

借书须使用借书证。

新入学的同学在图书馆书刊借阅室办理新书证。

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补办书证只限1次。

新入职老师凭工作证办理,暂无工作证的老师,办理“临时”借书证。

*借阅/续借

初中学生可借:  5本图书,借期1个月,可续借1次(1个月)。

高中学生可借:  5本图书,借期1个月,可续借1次(1个月)。

教职员工可借:15本图书,借期2个月,可续借1次(2个月)。

在未过期期间内可办理续借手续,过期书刊不得续借。

单本期刊不外借,在资料室、阅览室阅览。

*损坏/丢失

请大家爱护所借资料,在借出前检查书刊是否完好,归还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*归还

借阅图书应自觉按期归还 。

师生离校,须还清所借书刊,办理退证手续后方可离校。